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湖北中伦生态龙虾城有限公司中国潜江生态龙虾城(二期)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中国潜江生态龙虾城(二期)项目(阶段性) 地点: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紫月路与东环大道交汇处。地理经纬坐标为112.917910°,N:30.391571° 建设单位:湖北中伦生态龙虾城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:项目总建筑20484m2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比高影院(3F)、8栋商业楼(2~3F,部分为餐饮,部分为酒吧,部分待定)及配套设施。 公示时间: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09日(20个工作日) 联系人:梁总 联系方式:13697367773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